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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河北作家网   (2019-08-12)    

第三届孙犁文学奖征集、申报工作即日起正式开始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征集范围

第三届孙犁文学奖征集面向由河北籍作家创作的在2017至2018年内公开出版发表的各体裁文学作品

二、截止日期

2019年8月31日。

三、参评办法

本次评奖的征集申报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办法,省作协各业务处室、各团体会员单位均为申报受理单位。请有意参评的作者认真阅读《孙犁文学奖评奖办法》《第三届孙犁文学奖评奖细则》,严格按照要求填写《第三届孙犁文学奖参评申报表》,提供申报材料,并向受理单位提出申报。省直作者请直接向评奖办公室申报作品。

四、材料申报

各受理单位须在汇总接收的所有申报后,填写本单位(部门)《第三届孙犁文学奖推荐名单》,加盖公章,并在截止日期前,将推荐名单及所有申报材料一同邮寄至孙犁文学奖评委会办公室。所有参评作品必须同时提供申报表的word文档格式文件,并由受理单位统一打包发送至评奖办公室邮箱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 系 人:于枭

联系电话:0311-85803289、85800063

联系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北路192号省作家协会

103室第三届孙犁文学奖评委会办公室

电子邮箱:hbzxclb@163.com


来件请务必注明“第三届孙犁文学奖参评”字样。

1、孙犁文学奖评奖细则(孙犁文学奖评委会办公室公告(2019)1号).doc

2、孙犁文学奖评奖办法(冀作协[2019]27号).doc

3、第三届孙犁文学奖参评申报表.doc

4、第三届孙犁文学奖推荐名单.doc

河北省作家协会

2019年8月7日

第三届孙犁文学奖评奖细则

依据《孙犁文学奖评奖办法》制定本细则。

一、关于参评作品

(一)第三届孙犁文学奖参评作品,出版发表时间限定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。单篇作品以首次公开发表时间为准,图书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。

(二)参评作者必须为河北籍。参评作品须是独立原创或合著原创,不接受多人作品合集参评。同一体裁同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部作品。

(三)小说、诗歌、散文、报告文学、儿童文学、文学评论作品均可参评。其中,诗歌应以组诗或诗集形式参评;散文、小小说应以结集形式参评。不接受多种体裁作品合集以及编纂类作品参评。结集类作品,评奖年限内创作的内容须占全书字数三分之一以上。

(四)参评作品应为国内公开发行的正规出版物。发表单篇作品的文学报刊须有国内统一刊号;书籍须有国内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。

二、关于作品申报

(一)第三届孙犁文学奖征集申报采取单位推荐制,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。

(二)河北省作协各团体会员单位、省作协所属各业务处室为参评作品申报受理单位,省直作者可直接向评奖办公室提出申报。不接受无推荐单位非省直作者的直接申报。

(三)申报参评须提供以下资料:

1.《第三届孙犁文学奖参评申报表》2份(可在“河北作家网”下载,手写打印均可),并提供申报表的word格式文档。

2.作品原件或复印件一式6份(图书须提供原件,在国内正规出版物上发表的单篇作品须复印封面、目录及版权页,结集作品须注明名下每部单篇作品的发表刊物及时间)。

3.申报人个人身份信息,包括身份证复印件、户口页复印件。

三、关于评奖工作

(一)组成孙犁文学奖评委会,修订《孙犁文学奖评奖办法》,制定《第三届孙犁文学奖评奖细则》,下设评奖办公室及各个专业组。

(二)评委会工作分独立阅卷和集中阅卷评选两个阶段。独立阅卷阶段,由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向专业组评委寄发参评作品,评委独立审阅专业组参评作品;集中阅卷阶段,召开评委会全体会议和专业组会议,评委会完成参评作品的审阅、讨论和评选。

(三)召开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,学习《孙犁文学奖评奖办法》《第三届孙犁文学奖评奖细则》,申明评奖宗旨、评奖标准和评奖纪律。

(四)召开评委会专业组会议,在认真阅读参评作品的基础上,经过充分讨论评议,选出专业组推荐入围作品(含推荐排序)。

(五)在评委会全体评委交叉审阅各专业组推荐入围作品的基础上,召开评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,经过充分讨论评议,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第三届孙犁文学奖获奖作品(公示名单)。

(六)获奖作品得票须超过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。第一轮投票入选作品数量不满应选名额时,以未入选作品得票数为序,取缺额数的一倍,参加第二轮投票。第二轮投票不受专业组名额限制。

(七)公示第三届孙犁文学奖获奖作品名单(公示名单),在河北作家网公示一周。

(八)公示结束后,评委会办公室汇总公示反馈意见,并上报省作协党组,核准第三届孙犁文学奖获奖作品名单。

(九)表彰获奖作家作品。

四、关于获奖名额

第三届孙犁文学奖获奖名额总计18项。各专业组初选推荐名额为终评名额的200%。各专业组获奖名额分配由各专业组组长会议确定。

五、关于纪律监督和取消参评资格

(一)孙犁文学奖评委会负有监督执行《孙犁文学奖评奖办法》《第三届孙犁文学奖评奖细则》的责任,对于参评作品不符合评奖办法和细则规定的、参评作品侵权抄袭的、参评人违反评奖纪律的,一经查实,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。

(二)第三届孙犁文学奖评委会邀请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、省作协纪委派出纪检专员,全程参与第三届孙犁文学奖评奖活动的纪律监督工作,确保评奖工作清廉规范,公平公正。

孙犁文学奖评委会办公室

2019年85